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切实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先期应急处置能力,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执法检查从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教育培训、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进行。对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是市局直管企业和部分县区企业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力求通过开展此次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先期应急处置主体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遵行应急管理法规标准,全面加强应急准备,提升我市生产安全事故应对能力。